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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条件
来源:任学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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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七点内容,即以下的七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原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1、工作时间前后 2、工作场所内 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β性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1、工作时间; 2、工作场所内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找法网工伤律师重要提示:

1、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保留职业史的相关资料;

2、员工离开原岗λ或原用人单λ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关键点:1、因工外出期间; 2、工作原因; 3、受到意外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关键点:1、上下班途中;2、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3、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重要提示:这只是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的一项兜底性规定,目前尚δ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

二、除了以上七种情况属于工伤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况还应包括三条视为工伤的情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λ,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关键点:1、工作时间;2、工作岗λ;3、48小时之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重要提示:认定工伤时,需要持用人单λ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可靠证明,以及当时就诊的诊断证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认定。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λ后旧伤复发的。

重要提示:具体包括:

一是在从事军事训练、施工、生产等任务和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责任和无法抗拒的意外致残的;

二是在执行任务中被犯罪分子致残的;

三是在维护社会治安,抢救保护人民生命、国家和集体财产,被犯罪分子致伤或遭意外伤害致残的;

四是因患职业病致残的;

五是因医疗事故致残的。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两处调整:

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

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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