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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转弯时怎样避免违章
来源:李小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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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使——转弯让直行

在一些没有设置方向指示的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当转弯车辆遇到相对方向驶来的直行车辆时,一些转弯车辆的车主往往为了能够尽快通过,硬是加快速度,抢在直行车辆之前通过路口,而直行车辆则认为转弯车辆应该让行,于是在互不相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碰擦事故。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转弯让直行”是遇到此类情况的一大原则。

不同方向,右转车辆遇直行车辆——转弯让直行

当红灯亮时,如果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话,右转车辆是被允许转弯通行的。不过右转车辆仍应该注意,在遇到不同方向、绿灯直行车辆时,需要让绿灯直行车辆通行。这是因为由信号灯控制的直行车辆更具有优先通行权。

相对方向,左转弯车辆与右转弯车辆相遇——右转让左转

同样都是转弯车辆,不少车主认为当遇到这类情况时一般都是谁的车头先到,谁就应该先走。而一些车辆为了能够尽快通过,而选择加速抢道,最后难免发生交通事故,甚至还有可能伤及过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若是为了抢一个位置而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仅损失了时间,也损失了金钱,得不偿失。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车辆让行左转车辆才是正确的做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38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52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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