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春律师亲办案例
教练员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不能免除驾校的责任
来源:梁春律师
发布时间:2007-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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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学习驾驶过程中造成事故,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很多法院将此作为由教练员单独承担责任的法宝,事实上不然,民法通则早就规定,法人的职员、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责任,教练员隶属驾校,在教练员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应由驾校赔偿。否则在教练员一走了之的情况下,受害人是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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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梁春
  • 执业律所:
    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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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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