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公司和企业中,董事如果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委任或任命的,则由于其本身的国家公务人员的身份而与公司企业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除此之外,董事与其所在的公司企业之间应当形成劳动关系。理由是: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