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文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该如何处理
来源:李振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量:174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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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文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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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栋6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振文
  • 执业律所: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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