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14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9082元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1191元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20520元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7801元 |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49110元 |
丧葬费 |
24555元 |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业 |
平均工资 |
农、林、牧、渔业 |
12962元 |
采矿业 |
58595元 |
制造业 |
49572元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60510元 |
建筑业 |
41219元 |
批发和零售业 |
44207元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60420元 |
住宿和餐饮业 |
37410元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0021元 |
金融业 |
88942元 |
房地产业 |
47466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8722元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
63178元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1208元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35128元 |
教育 |
51900元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1107元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7733元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43995元 |
2015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