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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六大特点
来源:朱正洪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31
浏览量:450
股权转让合同六大特点
股权转让合同包括3个名词,“股权”内容非常丰富不仅仅是简单的分红权,还包括查账权、管理权、知情权、起诉权等等。“转让”就是买卖,现在很少有人理解为白给啦,理解错误也不能怪,只因为开始这个名字就没有起好,现在也不能改啦。就像“死刑缓期执行”这个名起的水平不高,老百姓都以为过一段还得枪毙呢。“合同”是协议,无需解释。不过,语言是用来沟通的,无需抬杠,就像“老公”不能对应“老母”一样。


股权转让合同当然遵循《合同法》总则和买卖合同分则,但该类合同除有其他合同的共性外,还有自己突出的特点。所以,必须吃透《合同法》和《公司法》等才能做好股权转让合同的事情。该类合同具有下列6个突出特点。


一、涉及主体多,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这种说法也许并不科学,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问题。一般的合同只为交易方(通常是两方也有多方的情况)设定权利和义务,不能为合同当事人之外的人设定权利和义务,这就叫“合同的相对性”。但股权转让合同不同,要想一个股权转让合同顺利的履行,必须需要其他关联人的同意和配合才行,只有买卖两方办不成事。所以,股权转让的事要让有关人都知情,最好在合同上签字。比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通常老股东要同意,如果老股东在合同上签字就说明老股东知情并同意,再想反悔阻挠就很困难啦。股权转让必须需要标的所属公司配合办内部的手续和工商登记手续,所以,公司必须知情,能签字盖章更好。像公司收购、股权投资融资等复杂的合同可能还要牵扯到,出售股权一方的控股公司,涉及到外资的还要商务部批准,涉及到国资的还需要国资委批准,等等。总之,股权转让合同涉及的方面比较多,而不仅仅是买卖双方的问题。实践中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股权转让合同涉及的方面非常多。

上面谈到涉及到外资和国资的要经过批准,国际上的有影响的交易甚至受到政府的干预。就算你再有钱想买美国的波音公司那也是不可能的。买了波音那还不等于买了F-35F-22B-52……了吗?虽然老美是彻底的私有制,是彻底的资本主义,但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问题,政府是绝对干预的。我们一些公知们鼓吹老美的自由和市场经济,要么是盲人摸象、管中窥豹,要么就是有政治倾向。奥巴还马下令,老美不准用华为的产品呢,他们的技术能随便卖吗?这也叫自由吗?他们需要的是对他们有利的自由。这么大的问题虽然一般公司不会有,但一般商事公司章程为了反并购设立了很多条款,所以公司内部或许就非常复杂,通常还会涉及到劳动人事变化,也可能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反垄断,等等。


三、股权转让合同有很多特有条款。

购买股权一方根据目的不同,对公司控制权要求不同。投资人买股权是为了是投资,就不需要控股,也不需要参与公司管理。如果是其他目的就需要参与公司管理甚至要求控股,自然在管理层要安排自己的人员。投资人买股权的还要重点考虑如何退出,退出条款就非常重要啦。进去出不来的也不少,据统计真正实现按回购条款执行的凤毛麟角。想取得控制权的买方通常还要求设反稀释条款,以保证自己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还有要“一票否决权”的,虽然人家说得文明叫“一致通过”。什么跟投权、拖带权、回购权、鲨鱼条款、降落伞、优先股条款、优先清算条款、对赌条款、优先购买权条款、保护性条款……,这是因为投资和收购非常复杂,所以这类股权转让合同和普通的股权转让合同虽然本质上一样,但实践中单独成为一块业务或一个行业。投资是一个较独立的行为,收购亦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司法》《证券法》和国际接轨越来越近,老外这些玩意都得在中华大地上落地完事。


四、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容易出问题。

在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前,除了要弄明白卖方是否是真正的股东,出资是否到位之外,还要对其他股东的情况也应当了解清楚。合同履行时交割要按部就班,何时办内部手续,何时办工商登记,何时付费都要约定合理方便执行。在履行中卖方出现特殊情况怎么办,合同解除条款等等都要想周全。实践中,80%的公司纠纷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足以证明股权转让非常复杂且容易发生纠纷。因为股权买卖不专业打几年官司的也不少见。有的人花了钱没有得到股权,也有没有花钱却当了股东的。理论是灰色的,实践才是万花筒!


五、涉及金额巨大。

一般的商事公司股权交易几十万、几百万算是小的,千万的、上亿的也常见,跨国公司的交易百亿千亿也很正常。法国人退出哇哈哈要400亿,最后80亿了结,法国总统萨科齐都干预啦。所以,一个重大的股权交易很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甚至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安全。你要有阿里巴巴1%的股票也得值100多亿呢!


六、纠纷处理难度大。

上面讲啦,股权转让合同涉及的方面多、当事人多、手续复杂、金额大等特点,所以发生纠纷后处理起来难度自然就大。最高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研究N年啦就是不能出台,专家们意见非常难于统一,足见其难度有多大,正因为法院都很难有统一的标准,律师的作用才更能体现啦作为律师要设法清楚法官的倾向,最好知道具体法官的裁判思维。真正的大律师都做国际并购,前几年帮助老外收购民族品牌,现在我们的老名牌还有纯内资的吗?就连老百姓常说的5大国有银行也早就不是纯国资的啦,准确地说法应当是国家控股银行。上市公司股票是流通的哪能说清谁有呢?而是动态的。现在大律师又专门帮助老内收购老外啦,中国企业要走出去,要搞“一带一路”,所以,有理想的企业家要放眼世界啦!全球化、网路化就是地球村啦。乱世出英雄的时代过去啦,倒腾房子、倒腾矿藏只能是暂时的,要倒腾就全球性的倒腾,中国的有钱人在美国买了很多好房子,弄得老美还不高兴。这也不算走题,企业家们要么被收购,要么收购别人“自由竞争”走向“垄断”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虽然现在换了个词叫规模经济或者集约经济,还不都是一个意思吗!大企业没有靠滚雪球实现的,都是靠收购。所以,老板们要研究股权转让收购别人股权要达到扩张目的,出卖自己股权也别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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