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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合同审查的内容
来源:庄莉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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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利益的角度分析,审查合同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判断合同是否能够保证自己达到交易目的,以及合同条款是否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审查合同应当考虑以下问题:

一、合同的目的性

签订合同之前,企业应当清楚拟签合同的真正目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是借贷合同还是合作经营合同?只有明确合同的目的,确定合同的准确名称,才能合理规划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二、合同主体的合格性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是合同审查必不可少的内容。

对于合同签约主体是法人的情形,合同审查应当注意下列几点:

1、是否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有效,是否经过年检;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合同相适应;

三、合同的实用性

实现合同的实用性是达到交易目的、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

合同的实用性体现为合同条款的实用性,其审查的内容主要为:

1、有无针对交易特有危险而设立的条款;

2、有无根据违约特点而设立的条款;

3、有无根据标的的特性而设立的条款;

4、有无根据交易对象的特点而设立的条款。

另外,还应当注意对于某些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等特别行业,是否有相应的经营许可等。当然,具体的合同由于合同标的和当事人等的不同,需要审查的内容也会有差异,这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施情况综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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