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珩律师亲办案例
个人承包与劳动关系
来源:高珩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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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承包协议。双方在产生争议后,劳动者即基于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又基于承包协议要求单位支付承包期间的收益。当两者产生冲突时,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在合法的承包关系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也都按照承包协议的约定履行,就应该优先适用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权利义务约束承包人劳动者,承包人劳动者只能基于承包协议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发包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基于承包协议要求承包人劳动者承担义务。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就不能再基于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高珩律师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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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高珩
  • 执业律所:
    江苏正太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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