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甘公办发[2015]5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公安厅已于2015年4月29日印发甘公办发[2015]50号文件,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一、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736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镇具名人均消费性支出:1550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272元/年
职工平均工资:46960元/年
五、食宿补助标准
参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委办发[2007]63号)有关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住宿费标准
1、厅局级人员: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200元/人.天。
2、其余人员: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内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内县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外50元/人.天;省内4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