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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调整
来源:王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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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就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做了调整,内容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调整为: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二、发放月份: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三、发放范围: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四、实施时间: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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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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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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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10*********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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