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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活动本身就是在宣扬法律
来源:魏博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5
浏览量:985
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力军,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法治、践行法治、传播法治中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
   目前,我省律师事务所近1000家,执业律师1.3万余人,位居全国第六,西部第一。在“六五”普法工作中,诸如知名律师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进高校、政府法律顾问团、送法进寺庙等活动中,处处可以看到律师的身影……
   刘守民,全国律协副会长、省律协会长,既是执业近30年的“老律师”,也是奔波在普法一线的“志愿者”,他向记者分享了“六五”普法期间我省律师参与的普法经历,以及他的感悟。
“点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去年6月16日,为省政府常务会议讲授《公司法》,这是近年普法工作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刘守民告诉记者。
   从2013年开始,我省每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之前,都有15分钟的法律讲座,第一次受邀,讲解的又是感觉离政府工作很远的《公司法》,刘守民很怕大家听不进去,但结果却让他意外。“讲座的效果很不错。讲解结束后,魏宏省长还专门询问了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相关事宜,并表示《公司法》涉及的问题非常重要,今后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磋商,听取意见。”第二天,省政府法制办就再次联系刘守民,请他就政府如何处理与公司等市场主体的关系再行准备,为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第二次讲授。
   全民普法旨在培养群众的法治信仰,但同样重要的是,通过普法工作让法治意识根植领导干部的心中。刘守民坦言,学法不是走形式,不是为了指标、考评。普法一定要讲究普法效果,首先要确定重点的普法人员,领导干部这个法治主体是“少数”,但这个“少数”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举足轻重。领导干部学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心生敬畏,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他说:“我省这两年在普法上变化较大的就是能够在常务会、常委会、主任会、中心组学习会上来普法,这是一种很好的形式,一个很高的平台。”
同心律师助力藏区法治建设
   2012年8月,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共同发起成立了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首批组织了21家律师事务所成为服务团成员,对口雅安、甘孜、阿坝、凉山的11个藏区县、贫困县开展帮扶活动,组织优秀律师团队深入藏区,开展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培训、法律顾问咨询等内容的同心法律服务。
   在稻城普法的时候,刘守民和普法律师团早上四点就起床,要给全县两三百个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和依法行政的讲座,又要为当地中小学学生上法律课,还要设立现场法律咨询点,为普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外人看来紧锣密鼓的普法行,刘守民却认为,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律师们普法的每一天,都是我省为推进藏区法治建设而努力的缩影。
   据介绍,截止到2014年底,同心·律师服务团共举办法制宣传讲座130余场次,干部群众接受法治宣传教育逾2万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余场次,接受咨询6000余人次。参加受援地政府组织的专题研讨会、政策会诊会70余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为总额逾10亿的招商项目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无偿提供法律援助117人次。为受援地培训政法干部和基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
创新普法的途径和形式
   律师因其专业性和广泛的群众资源,群众容易对其产生强烈的信赖感,进而在普法工作中律师成为主力军。2014年,省律师协会和省司法厅签订了“法律七进”责任书,明确了律师的普法工作责任。省律师协会和省佛教协会签订协议,选派优秀律师为寺庙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在法律进学校中,组织开展的“知名律师以案说法·法律大讲堂进高校”活动;规定每家律师事务所每年进机关、进单位开展法制宣传不少于4次;而每名律师则是每年义务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今年6月23日,“法治南充大讲堂”第二期,刘守民为南充市委书记李仲彬在内的200余名南充官员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思考”专题讲座。“南充全市9县设立起分会场,通过视频转播实时收看了本次讲座。现在许多单位都在进行这样普法的创新,这样途径和形式无论是在普法效果和普法影响力上都有提高。”刘守民说。
   此外,近两年,律师自身也在不断思考如何进行普法创新,除了通过各类生动、鲜活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还常举办知识竞赛、辩论等活动,通过大家感兴趣的热门话题,让大家感性的去感知法律的作用,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
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中
   谈到下一步的普法工作,刘守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普法工作律师已经参与了很多年,律师不是普法的专业队伍,也不是普法的专职人员,但律师无时无刻都在承担法律的普法工作。因为律师执业活动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宣扬。”他表示,通过平时的律师业务,比如代理案件,接触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并且在解决法律问题过程当中,让当事人理解问题所在,然后服从司法机关的裁判,或者能够达成一些和解协议,这就是一种普法。或者担任了企业、政府的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责任,把控好法律风险,同时进行普法教育,这也是一种普法。
   而针对公益性的普法工作,刘守民建议,公益普法工作不一定要所有律师都去做同质化的事情,应该倡导的是“量力而行”,普法的形式也可以是多样化的。同时,还可以进行一些探索,考虑能给律师公益普法活动一些经费补贴,起到一个激励作用,让公益普法工作成为常态化。刘守民说:“我们会善用好自己的优势,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鼓励更多律师投入到志愿法律服务的事业中,为我省普法工作添砖加瓦,为建设法治四川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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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魏博文
  • 执业律所:
    四川睿典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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