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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让被判刑的亲友早点出来
来源:邓学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11-05
浏览量:472
  判刑以后,可以通过减刑或者假释的方式让判刑的亲友早一点出来,具体内容您可以通过本站的“减刑、假释”栏目查询相关的程序性规定。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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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学明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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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邓学明
  • 执业律所:
    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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