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可多分财产
很多人在离婚时都提到过“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多分财产”的问题。而且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自认为法律一定有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的规定。然而他们的认识并不是完全正确。下面就不同的“过错”分别说明:
1、一方有婚外情的,一般不影响财产分割。
现在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的自然延伸就是恋爱自由;离婚自由的自然延伸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婚外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异性(这一点很多人无法理解),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姻一方在婚外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异性或提出离婚请求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只可能存在道德意义上的过错。
所以对这样的“过错”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应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无过错方并不能多分财产。但是这个权利不能对抗和突破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规定,如果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则有权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但这里的赔偿并不是分割财产的原则,而是因为过错方违反绿的一夫一妻制的原则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的,不影响财产分割。
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属于一方的个人行为,不直接侵害另一方的权益或侵害不明显,这些过错应当由其他法律进行调整(例如一方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由刑法调整)。《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对这些行为已经规定了具体处罚方法。所以对有这些“过错”行为,从法律上讲也不会对财产分割造成任何影响。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离婚时可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一般原则为平等分配,了解了少分财产的情形,即可帮助我们了解可多分财产的情形。离婚时应少分财产的情形有: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婚外情等过错的,依法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而不能以此作为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的依据。
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什么情况下离婚可多分财产”以及“离婚时可多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应注意的是,在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不能向与过错方重婚或同居的“第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通奸等婚外性行为,则被排除在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