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关于适用《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4年度)的通知
来源:潘菲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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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关于适用《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4年度)的通知
苏高法电[2015]118号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元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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