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宇律师亲办案例
少女被拐卖七年给人当老婆
来源:余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6
浏览量:356

2007年,当时只有15岁的小红在广州市白云区打工期间,与一名男子杨某忠相恋,结果陷入爱河的小红没想到,杨某忠竟然伙同其叔叔杨某书一起以找高薪工作为由,将她拐骗至河南市汝南县一家人家做老婆,次年又拐骗至另外一家做老婆。

在这七年之间,小红多次遭到禁锢和强奸,而且还被迫生育两个孩子之后做了绝育手术。后来,小红随同“丈夫”南下广东深圳打工期间,趁机逃跑,并且辗转找到广东阳江市打工的父母,在父母的陪同下,于20147月向广州警方报案。

问:杨某忠、杨某书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律师答疑】

根据《刑法》的定义,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杨某忠、杨某书以找高薪工作为由,将小红卖给河南省一家人家做老婆,并且由于小红被拐卖时已经年满十四周岁,所以杨某忠、杨某书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罪可以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但是本案中,小红提到,被拐卖七年的过程中多次遭到禁锢和强奸,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行为属于从重处罚情节,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如果小红被拐卖的过程中,遭到了杨某忠或者杨某书的奸淫,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虽然杨某忠与杨某书可以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对于失去自由长达七年的小红来说,伤害不可能因为杨某忠、杨某书受到处罚而消失,这场长达七年的被拐卖生涯给小红带来的身心上的痛苦是很难消除的。危险无处不在,不要因为熟人而放松警惕,我们应当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不能随意听信他人的话,更要多留个心眼,保护自己,注意安全。

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作者:洪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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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宇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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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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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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