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宇律师亲办案例
“皇阿玛”,你可曾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来源:余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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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的《还珠格格》红遍大江南北,不少演员凭借这部剧一炮而红,作为皇上的张铁林也随着这部剧成为了“皇上专业户”。近年来,这位“皇阿玛”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最近却因为两位“夏雨荷”走向了风口浪尖。

625日,侯女士与訾女士联合到法院起诉,据媒体报道,诉讼请求为抚养费、抚养权等多项要求。629日,两位“娘娘”联合发表声明,声明中宣称两位都是与“皇上”自由恋爱,之后意外怀孕,生下子女。现实版的“夏雨荷”出现,不过两位“娘娘”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这件事我们应当仔细讲讲。

首先,“娘娘”要求抚养费的请求合理吗?

从声明中我们可以看到,张铁林都是在“格格”、“阿哥”年纪尚小之时,就和他们的母亲分手,并且多年来似乎都对于这两个孩子不闻不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从这一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那两个孩子证明是张铁林的亲生子女,说明张铁林又多了一子一女,而且同去年一起参加节目的张月亮不同,这两位子女属于张铁林的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所谓的私生子、私生女。从媒体报道的细节来看,女儿一直由母亲侯女士进行抚养,并且尚且未成年,所以张铁林在子女未能独立生活之前,应当负担这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

从声明中我们可以看到,张铁林没有支付私生子女的抚养费。不过,通过搜索侯俊杰女士的新闻,我们可以看到侯女士早于2002年末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铁林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达700余万元。次年朝阳区法院判决20余万元,并没有消息显示已经将女儿的抚养费全部支付,所以,侯女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而且,抚养费可以进行追溯,即以前没有支付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只要侯女士和訾女士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这笔抚养费就可以得到支持。

其次,争取抚养权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吗?

从以往的报道中看,訾女士的儿子于2002年出生,2009年张铁林便将儿子抚养在身边。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訾女士就孩子的抚养权起诉,儿子已经年满十岁,法院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而且,孩子从2009年至今跟随张铁林一起生活,根据有关规定,子女一直跟随父母一方生活,争取抚养权时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法官可能以此为条件对于訾女士的请求进行考虑,所以訾女士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还是未知数。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张铁林一起生活,综合张铁林和訾女士的经济条件还有孩子的成长环境来看,訾女士的胜算貌似不乐观。

两位“娘娘”和“皇上”的恩怨情仇还在继续,事到如今,孰是孰非只有当事人和法官才能清楚,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两位失落民间的“阿哥”、“格格”能够茁壮成长。

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作者:洪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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