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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集】什么是放纵走私罪?
来源:毛教授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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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放纵走私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海关工作人员。犯放纵走私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放纵重大的走私犯罪分子;放纵走私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等。

放纵走私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海关缉私的正常管理和工作秩序。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形态: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放纵走私行为3起次以上的;

4、放纵走私行为,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情节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具备海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他人不具备本罪主体的资格。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徇私舞弊、放纵走私会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而仍然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贵重金属罪;

(6)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7)走私淫秽物品罪;

(8)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9)走私固体废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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