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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李天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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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公交〔201566

关于印发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51日至20164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公安厅

2 0 1 5 430

(此件发至县级人民法院、公安局)

附件1

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4299元。

二、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6268元。

三、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456元。

四、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6036元。

五、2014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268元。

其中:

()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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