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宇律师亲办案例
翔飞人离婚,性格不合是关键?
来源:余宇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26
浏览量:348
6月25日,刘翔在微博上宣布和葛飞离婚。刘翔在微博上写道:“我与葛天2014年5月恋爱,同年9月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于今天结束这段婚姻,希望今后各自都有更美好的人生,祝愿彼此。”刘翔的微博一经发出,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微博上不少网友开始猜测刘翔离婚的原因,虽然有着刘翔声明的性格不合,但是网友们纷纷开启了脑洞,大胆猜测翔飞人离婚原因,更有甚者还在冬日娜微博中留言,当起红娘牵线搭桥。但是,作为离婚原因,性格不合真的可以成为理由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并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检查双方的离婚协议,协议符合规定发放离婚证。在这个过程中,民政部门不会过多询问夫妻双方的离婚理由,翔飞人在微博上公布的离婚原因更多是一种关于离婚的解释。性格不合已经成为现代夫妻离婚的官方说法,甚至可以说成为了一种挡箭牌,君不见,多少夫妻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理由都是性格不合。但是性格不合真的是离婚的法定原因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中的规定,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后,有下列五种情况,可以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从上述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夫妻性格不合并不是法定离婚理由。所以,对于以夫妻性格不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会先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也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除非双方协商同意离婚。
可是,深究离婚原因,夫妻性格不合可以说是每对夫妻闹离婚的基础。可以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性格完全合适的夫妻,每对夫妻都可能会有争吵甚至离婚的想法,正如网上流行的一句话所言:“即使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有1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想掐死对方的想法”但是这些想法过后,有些夫妻选择了原谅对方,继续过日子,有些却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可以说婚姻就是让你和世界上本不相识的一个人选择成为了亲人,彼此之间都要相互珍惜、相互支持,才能将这段人生旅程走的更加顺畅。一对情侣选择结婚,是他们决定承担家庭责任的表现,最后落到离婚的地步我想也是因为多重原因导致的,毕竟结婚也好,离婚也好,都是人生的重大选择。
结婚不易,离婚亦不易,请多珍惜。

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作者:洪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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