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昌明律师亲办案例
在小区内被钢丝绊倒摔伤 应向谁索赔?
来源:成昌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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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叶梓:我是北京一家经贸公司的职工,6年前,我们全家搬到一个新建的居民小区生活。该小区是封闭式管理的,业主出入大门都要刷卡,24小时有保安巡逻,虽然物业费高一些,但我们住得安全放心,也觉得比较值。

近日一个下雨天,我接8岁的女儿放学回家。进了小区后,有一段路上有积水,我们就想从旁边小路上绕过去,女儿一不小心被一段大概十来米长的钢丝绊倒,当时磕掉了一颗门牙,流了很多血,目前去医院看病已花了2000多元,以后种牙还需上万元。我找到小区物业公司,他们说不知道钢丝是谁丢到那里的,他们无法承担责任。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应该向谁索赔?

武丽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业主入住时都会和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如果该协议中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负有安全保障的责任,那么您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若物业公司通过调查,了解到该钢丝绳是某家业主丢弃在小区路面上的,那么物业公司应当向您提供线索,您可以将上述加害人作为被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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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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