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合同的若干原则对任何人都会有帮助,为了减少分歧促进和谐,我将这些学习到的原则进行整理并写下来,方便那些看到这些原则的朋友加以借鉴和参考。
1.多用封闭型写法,例如“三天之内VS三天之后”;
2.多用结果性语言,例如“完成设计方案VS进行方案设计”;
3.精简原则,要自始确定合同双方的“简称”;
4,合同中主要词语前后指代要保持一致,例如“货物VS货品VS产品”;
5.列举时“包括”与“但不限于”的并用;
6.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
7.避免相近的词语来回重复使用,例如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等;
8.不创造词语,合同不是艺术品;
9.准确的在合同中下定义,例如“中国”在不同的销售合同中的描述;
10.用准限制词,例如“应当”,“有义务”VS“将”,“可以”;
11.避免使用“及时”和“力争”;
12,“月结”和“滚动付款”;
13.用描述方式方法和词语来保证精准,例如“提供住来交通费用”VS“提供飞机经济舱标准的往来交通费用”;
14.用汉语而不要用符号,例如“10月1日——10月30日”VS“10月1日至10月30日”;
15.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特别是分号和句号;
16.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
17.使用通俗中文,白话文;
18.合同稿首页的顶部注明序号,起草时间,特别是文档的保存;
19.违约责任量化到金钱;
20.写清楚争议解决地的约定条款,适用法律的条款。
21.每段最好集中写一个标题;
22.不要用带有单位名称和企业标识的纸打印合同;
23.尽量使用短句子;
24.克服日常理解和合同用语的距离;
25.检查,校对;
26.采用书面语言,合同是永恒的书面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