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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营企业合同法律审查及风险规避要点
来源:刘天沛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9
浏览量:1021



文: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 /刘天沛律师




合同日常经营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文书,在合同签订中一定要做到绝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坚持在签订合同时进行规范、有效的法律审查,以实现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民营企业合同法律审查的要点

在企业经营实践中,不论合同的标题是如何表述,重要的是审查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性质,以确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最终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否则,易导致不必要的诉讼。

目前仍有很多企业不重视合同审查的重要性,有的企业每年签订的合同成千上万份,标的额达百亿,合同审核还没有形成程序性的模式,甚至部分私营企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口头协议。大部分企业签订合同存在共性问题是合同形式简单、内容不完善,有的企业重大合同仅一页纸,发生的纠纷几乎都与合同不规范有关,有的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诉讼中很难通过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给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合同风险:

2013年10月10日,上海某特大企业(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某大型合资公司(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PTA化工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方供给乙方PTA6000吨(11月12月各3000吨),按月定价、款到发货,同年11月履行了3000吨供货协议,双方无争议;同年12月乙方于当月24日交付1800万元汇票一张,甲方不同意供货,乙方取回汇票,双方发生纠纷。乙方于2014年2月26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认为其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货款,甲方拒绝发货构成违约;甲方认为不构成违约,因为乙方已经取回汇票(货款),合同事实上已被解除。在证据运用和法律的适用上双方都进行了艰苦的努力,质证和辩论进行了多轮,多名法学专家对此案予以了关注。仲裁庭于2014年11月25日做出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请求,甲方胜诉。本案是一起典型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引发的诉讼纠纷,由于没有进行严格的合同审查,合同全部内容不足一页纸,若合同对付款和供货方式及时间地点做出明确约定,就不会发生本次纠纷。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票据是“取回”还是“退回”双方没有签字确定,导致何方违约难以认定。通过本案笔者发现,签订合同时进行法律审查非常必要,具体实务中只是一念之差,这就是法律意识,但影响的是企业的巨大利益。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我们还应当认识到,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样也能赢得可观的效益。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对合同审查的重视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如果一个企业长期被诉所累,一方面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种损失,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因此笔者总结年来合同审查经验,将合同审查的重点总结为以下几点:

1.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按照具体的法律关系的指引,寻找调整的实体规范,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对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的五种情形进行分析,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有上述情形的应认定为无效。

2.合同的主体审查。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质,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质,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授权审查。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因此,涉及授权代为签订合同的应当出具委托授权书,并对委托授权书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查,同时还要审查授权的范围和有效期限。

4.附条件审查。在审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所附条件或期限是否会产生歧义,同时注意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无实际履行能力的人利用所附条件或期限从事非法行为。

5.无效条款审查。在审查中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条款审查时不要漏审合同尾部的管辖约定,对管辖权约定不明的可能会导致约定无效。

二、怎样区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概念

在合同审查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提到如果对方违约我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很多人都将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看做是一个概念,其实不然,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在运用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下面将二者的区别如下:

1.区分概念。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履行终了,即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内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不再履行;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合同法》第六章中;对于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要注意约定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否则易引发纠纷导致争议。

2.合同终止:即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已经终结,在法律上发生终了效力。《合同法》第91条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如: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依法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等。

3.合同解除:即未到期的合同被提前终止。《合同法》第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常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合同法》第94条还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应当注意的是这种解除权为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该解除权的行使,解约方负有通知义务,并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效力,合同审查时需加以注意;若因一方迟延履行,只有在迟延履行已达到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继续履行合同,而不能解除合同。

4.解除权的期限。法律对此有相应规定,审查也要加以注意。按照《合同法》第95条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若没有约定则适用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会导致失权的法律后果。具体审查中要结合合同的类别、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对各类不同合同分别对照审查。

三、一般民营企业签合同中尚需完善要点

结合一般民营企业的经营实际,笔者通过对顾问单位已签订的近千份合同的梳理,整理了目前在合同签订及审批过程中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留有空白

在合同审核时,合同中关于工程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违约责任承担的数额,双方代表等相关约定未填写,应由子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际填写,但是部分合同在签订后备案时,上述应填写的内容仍没有填写仍留空白。合同中没有填写的内容等同于没有约定,该条款形同虚设,不利于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在出现紧急事件时的联络,也不利于合同时效的追溯。

2.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

签订后备案的合同中有少数合同为非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或非法定代表人仅签字未加盖合同章。这样做一是违反公司管理程序规定,因为管理程序规定合同签订权归属于总经理或者授权的人员;二是非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会导致合同的无效,同时仅签字未加盖合同章的合同不能代表企业的行为,使合同主体及权利义务处于待定的状态。

3.合同上法定代表人未签字仅加盖合同章

部分签订后备案的合同中存在合同上法定代表人未亲自签字仅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现象。这样一是容易发生未经法人代表同意擅自使用合同章的情形,不利于合同印章的使用管理;二是容易产生越权代理签订合同或盗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的现象,给公司造成损失,一旦发生纠纷给公司的企业名誉也会造成不良影响。最好的办法是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亲自签名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同时加盖合同章时一定要清晰,合同中有修改或涂抹的地方一定要盖章确认。

4.大部分合同未加盖合同骑缝章。

加盖合同骑缝章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内容为我方所最终确认的内容,不能随意被更改,尤其是我方先签字盖章交由对方带回签字盖章的合同,更要加盖合同骑缝章。合同法规定双方未同时签字盖章的合同,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也就意味着对方签字盖章后合同即生效,如果未加盖合同骑缝章,对方将合同带回后,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更改后签字盖章,我方将承担巨大的风险。

5.合同对方的签字无法辨认也未留下签订人的身份证明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艺术签名,看起来漂亮潇洒,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并不提倡使用,尤其是签约对方使用艺术签名在合同上签字,这样会造成如果我方因人员流动,不了解情况或者参与签约的人不在时,难以辨认合同签订人身份。建议在对方使用艺术签名在合同上签字时进行及时的更正,并留下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便于日后联络和追溯。

6.相关资料不完备

在合同签订时应收集并保留好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签约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身份的材料,及相关产品的质检证书、合格证书等证明产品质量的书面材料。

7.日期不填写导致难以计算质保期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或者竣工时间空白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导致的后果是合同的质保时间难以计算起算时间,难免给后期维保工作带来不必要的争议。

8.先施工后补合同导致合同的部分条款难以发挥作用

目前存在一些部门先施工后补合同的现象,往往是工程结束后或者货到现场全部安装完毕后,为了付款结算才应付性的补充签订合同,这样做存在巨大的弊端,如施工中的施工安全问题、货物运输及验收过程的相关风险无法规避,一旦产生纠纷会造成企业损失,因此建议各部门先签订合同,再开展施工及采购。

四、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其它事项

1.合同的形式首选书面形式

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的交易外,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千万不要因为人熟或碍于情面就无视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因为这里面隐藏了许多的法律风险。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虽然是成立并有效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免。

2.确定签约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首先,企业的分支机构经授权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所属企业管辖而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为附属机构,企业以其资产对分支机构的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与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授权,如果有授权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否则会导致合同无效。对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等的审查,除审查其自身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其所属企业的履约能力,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所属企业应承担补充责任。其次,企业下属部门不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一定要注意企业的下属部门,如企业内部的处、室、科等是不具备合同签订主体资格的,否则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合而导致该合同无效。同样一般民营企业所设立的十一个部门也是没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的,用部门印章签署合同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3.合同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语言准确清晰

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标的、价款、质量、履约,违约条款等都应当准确,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内容或语言,任何的歧义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在合同中尽量不要使用“大概”“可以”“可能”“基本”等模糊性词语,而应使用“必须”“应该”“一定”等确定性词语。我们国家的法律用语是非常严谨的,认真阅读法律条文会发现,其中的“可以”是可以由法官裁量的,即可“可以”也可“不可以”,但是“应该”却是“必须”的意思,所以在起草或审核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不要因为一字之差,留下隐患。

4.认真核实企业名称

签订合同时一方面要特别注意合同上的企业名称要与加盖公章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另一方面注意合同上的企业名称要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保持一致,否则可能会造成对合同签订对方资信情况的误解,影响合同生效或后期履行。

5.确认合同签订人的身份,并留下相关证明资料

如果签约对方为企业,一般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因此应确认签约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要求其提供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并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及查找的方便性。如没有授权或者超越授权签订合同很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直接影响后期的合同履行,一旦发生纠纷不便于追溯。同时,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如果签约对方为个人,应特别注意落实个人身份,并留下身份证复印件,详细的家庭地址、联系方法及个人的其他情况,方便于在必要时能够及时与其取得联络。并且在付款的过程中一定要更加谨慎,尽量不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支付合同款,以避免风险。

6.注重合同印章使用的细节

印章使用也是合同审查中易被忽视的一个细节,目前大多数公司对公司合同印章使用细节的重视程度不够,如签署合同或补充条款应使用印章不一致等,企业法律实务中签订合同要求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但首选“合同专用章”;因合同执行往来对账应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因执行合同签收货物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等。

7.注意合同签约方的经营所在地

还要注意地址这一细节,许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或一家公司拥有多处经营地,为防止纠纷发生时可能出现的双方沟通不畅,函件无法送达等情形,在合同文本中要确认双方信函、文件等的送达地址,明确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一方按确认地址发出有关信函多少日即推定对方收到。

8.涉外合同应注意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注意细节,在合同审查中显得尤为重要,如有的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中,首部经常列明“定义”,是对本合同正文词汇和概念的界定和说明,在合同审查中必须仔细推敲,“定义”中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准确理解、反复斟酌、避免歧意。合同尾部若附有“说明”或“附件”,审查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此外,首部和尾部还要结合正文部分进行审查、校核,防止出现偏差,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最后,合同审查及风险规避是一项对审查者的要求较为全面的工作,不但要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还要熟悉企业管理、经济运行的相关业务。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学习、勇于实践、探索规律、积累方法,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形成经验、在经验中总结方法、用方法来服务工作,逐步形成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合同管理模式,有效把握合同审查的方法和技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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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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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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