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群山律师亲办案例
受贿罪如何量刑
来源:吕群山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15
浏览量:968

受贿罪的量刑直接与受贿数额有关,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有差异,量刑标准也不尽相同。在湖北省,根据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受贿罪的犯罪数额与量刑刑期对照关系如下:

一、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在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200元,增加1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二、受贿数额在5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元的

受贿数额在50000元以上,在56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1200元,增加1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三、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0元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1000000元的,在1013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四、受贿数额在10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0元的

受贿数额在10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0元的,在131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五、受贿数额在2000000元以上,不满5000000元的

受贿数额在2000000元以上,不满5000000元的,在15年到20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六、受贿数额在5000000元以上的

受贿数额在5000000元以上的,在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判处。

当然,影响量刑情节的,受贿数额仅仅是其中因素之一,实际审判并不是“数额中心论”,还有其他因素会对量刑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实际量刑与受贿数额往往并不一致。
以上内容由吕群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吕群山律师咨询。
吕群山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49好评数11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广场A座2708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吕群山
  • 执业律所: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33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湖北-武汉
  •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广场A座2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