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慧律师亲办案例
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取得房产证,后又增值的,该房产及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孔德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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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仍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共同向银行偿还贷款应视为另一方帮助一方清除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应返还另一方帮助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及利息。至于房产的增值,则应区分因房地产市场行情、地价上涨与双方共同装饰、装修的不同而分别按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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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5号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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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孔德慧
  • 执业律所:
    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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