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艳律师亲办案例
打欠条故意写错欠款人名字追讨遭拒。
来源:文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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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十年前,陈某军开车不慎撞倒刘某帅,后经交警调解。双方以75000元达成调解意见。当时陈某军支付了30000元,还剩45000元未付。陈某军打了欠条给刘某帅。近几年,刘某帅每年都上门讨要。陈某军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后无奈,刘某帅将陈某军诉诸法院,并提供了欠条。没想到陈某军在签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陈某军”写成“陈某君”,并提出其本人叫陈某军,而非陈某君。欠条上的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

刘某帅没有办法,只能通过查找当时作调解的交警资料,并通过当时调解此事故交警的证言,从而证实了被告确实是陈某军(即陈军君)。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刘某帅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如何让对方打欠条

1)应认真核对欠款人签名是否正确,最好附带在欠条中体现出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2)字里行间不能留有太多空间,应当紧凑。(3)欠款人签名应当当面书写,防止欠款人用其他人名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欠款。(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岐义的语言。(5)最好在欠条中写明欠款的原因,以备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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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艳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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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文艳
  • 执业律所: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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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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