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优律师亲办案例
谁来拯救年轻律师?
来源:陈优律师
发布时间:200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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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拯救年轻律师?

在当今社会大多数人的眼中,律师是非常风光的人物,不仅能说会道,能把黑的说成白的,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而且都很有钱,每天衣着光鲜地出现在不同的场合,高档轿车、名牌物品,这些似乎都成了律师的象征。但说实话,以上这些风光无限的律师只是十几万律师群体中极少的一部分,毫不夸张地说,只是律师中的九九九牛之一毛,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大多数律师还不得不为自己能在强手如林的律师队伍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奔波劳累,尤其是刚出道的年轻律师甚至还在为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而过着炼狱般的生活,只有正在从事或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做律师的艰辛。

要想成为一名律师,首先必须要取得一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文凭,正规统招的、自考的、电大的、夜大的、函授的都行,只要国家承认就ok。这就要经过小学、初中、高中、大学4个阶段,按正常上学的时间计算(不包括降级、跳级、复读等),至少得要16年,6岁启蒙的话,拿到这块敲门砖的时候都已经22岁了。然后报名参加一年一度的号称“中国第一大考”的司法考试(原来叫律师资格考试),由于司法考试的难度大,所以通过率极低,多想做律师的人并不能一次性通过,有的人甚至考了78次都没有过,可见这个考试到底有多难。有幸通过这个考试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原来叫律师资格证书),接下来是一年的实习过程,如果能碰到一个好老师,还会学到一些东西,否则这一年基本上就是浪费、白搭了。因为现在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对实习律师基本上都不怎么重视,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没有人管你,跟农村里的放羊差不多。然而最为严重的是,根笔者了解,极大部分实习律师是没有工资的,有的律师事务所虽然有一点工作,但这点微薄的工资连租房、吃饭都不够,有的实习律师甚至毕业都两三年了可还得靠家里养着。一年实习期满拿到律师执业证,正准备大展身手,为自己的梦想奋斗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都不会,什么也没有,仅仅只是拥有一个外人羡慕的“x律师”称呼而已。

熬不住的就会忍痛割爱,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改做他行,坚持下来的人当然值得佩服,但仍然面临基本上没有业务这一影响生存的严重问题,没有业务就没有饭吃,生存都无法保证,就更谈不上律师个体的发展了。笔者老家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曾经就对笔者说,他刚出来做律师的时候,连续半年都没有接到一起业务,当时都快把人急疯了。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不信你可以去打听,很多律师刚出道时都有这样不堪回首的“惨痛”经历。笔者当然也不例外,大三第一个学期就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一次性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满以为以后进入律师行业,吃穿不用愁,钞票会大把大把地赚。毕业后经人介绍直接就进了一家在当地还算有点名气的律师事务所,由于没有工资,又接不到业务,整天就像一只无头苍蝇,到处瞎撞。当时的压力压得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不客气地说,要不是家里接济,完全靠自己,活下来都难。刚出道的年轻律师,特别是从农村考上大学后到城市打拼的年轻律师,基本上是举目无亲,完全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生存下来,但如果没有找到有底薪的律师事务所,自己又没有业务的话,活下来都成问题。这是中国年轻律师最真实、最尴尬的写照。

但反过来想想,这其实并不奇怪。医生刚从业的时候是不能单独上手术台主刀做手术的,必须经过一定期间的临床实践才能上手术台主刀,做律师亦是同理,当事人选择律师是经过慎重考虑后作出的决定,这就如同病人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医生一样,律师得对当事人负责,把案子办好,达到当事人预期的目标,但显然刚出道的律师还没有这样的能力,于是矛盾就出现了:大多数刚从业的年轻律师正面临恋爱、结婚、生子,想挣钱却又挣不到钱。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与我国的法律高等教育与法律实践严重脱节是分不开的。所有的法律教科书都告诉学生律师是干什么的,但却没有告诉他们该如何去做,而这恰恰是做律师的关键。《南方周末》前不久刊登了一篇名为《法律文凭贱如粪土?》的文章,北京有位律师就大胆直言:“现在的法学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都是次品。”这位律师的观点尽管有些偏激,但也确实道出了法律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前段时间来了一位在湖南省数一数二的一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当笔者和她讲一个行政案子的时候,她居然问笔者:“行政案子的被告可以上诉吗?”听后我真是哭笑不得。

在现阶段,年轻律师要揽到业务特别是大业务非常不容易。据有关资料显示,80%的业务掌握在10%的律师手中,尤其是在大城市,这种两极分化的现象更突出、更严重。年轻律师个体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要想“成功突围”并茁壮成长异常艰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又有何良策可以改变这一状况?值得我们每个关心年轻律师成长的人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主要是立法制度存在缺陷和社会资源分配不匀。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含政府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三大类,而能从事法律服务的还远不止这些,还有法律工作者、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退下来的原国家干部以及其他普通公民都在分享“法律服务市场”这块诱人的蛋糕。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简直就乱成了一锅粥,各路神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搞得整个法律服务行业乌烟瘴气不仅律师怨声载道,百姓也无所适从,政府更是无可奈何。

我国的律师制度自“文革”后恢复至今尚只有20余年,取得的成绩当然是有目共睹的,但法律服务市场乱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当初的立法者根本始料未及的。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是促进一个行业快速发展并形成良性循环的根本动力。法律服务市场乱成现在这种局面也是当局者不愿看到的,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的唯一出路,笔者认为,就是改革律师制度,取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含政府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法律工作者及允许公民代理的制度设计,社会法律服务全部由社会律师承担,并严厉打击非律师人员从事律师工作,让当事人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甄选自己中意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刚恢复时都是国资所,所有的律师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拿国家俸禄吃皇粮的。随着律师制度的改革,逐渐出现了合伙所和合作所,现在甚至出现了个人所。合伙所和合作所的创始人基本上全部是从原来的国资所分流出来的,由于律师接案虽然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办理有关手续,但实际操作还是律师个人,因此,这些从国资所分流出来的律师也就将其在国资所时形成、积累的社会资源带了出来,,现在50岁左右的、已经成功的律师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他们是沾了国资所的光的。由于这些律师正值壮年,年富力强,年轻律师想挖他们的墙角还相当困难。

另外,还有一部分律师由于具有特殊的社会背景和家庭背景,执业后能迅速获得社会资源,其成长和发展也就较其他没有背景的律师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也容易成功。当然,还有一部分律师本身就才华横溢,出道时又适逢改革开放,他们抓住时代赋予的机遇也基本上取得了成功。还有一部分律师原来是在国家机关工作,后来辞职改行做律师,由于基本功扎实,凭借自身的专业特长迅速在行内打开局面,他们走的都专业化的道路,比如上海的朱树英和朱妙春律师。走专业化的道路固然没有错,但在自己没有足够的业务量之前,年轻律师最好不要轻谈专业化,因为能有饭吃才是最重要的,生存比什么都重要,否则一切都免谈。

年轻律师的通病就是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笔者也是过来人,能体会到年轻律师的艰辛和无奈,但坚持就是胜利,只要一步一个脚印顽强地走下去,就会看到希望和前途。

加油吧,年轻的律师朋友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说过,世界终究会是我们这些年轻人的,让我们以毛主席的教导一起共勉。

以上或许只是笔者的一家之言,虽然不甚准确、全面,但却出自肺腑,乃笔者拳拳之心,如有不当或过激之处,还请诸君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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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优
  • 执业律所: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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