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倩律师亲办案例
社会保险的交纳时间
来源:王倩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20
浏览量:485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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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倩倩
  • 执业律所: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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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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