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振海律师亲办案例
从商鞅之死看法的执行力
来源:许振海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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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没事,静下心来想写点什么,人们会问,你是做法律的,为什么还要写历史?------现在不都流行跨界吗?我也赶把流行,以表明我是法律从业者中历史学的最好那个。说笑归说笑,主要原因是单讲法律比较枯燥,以史说法才会让人有兴趣看下去,否则写了没人看不是白写了。

记得清末洋务运动时,流行讲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讲历史是因为从中可以借鉴到一些东西,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古人也功不可没,忘记历史就不能更好地开创未来。

商鞅这个名字,学过历史的都会知道,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人,原名叫公孙鞅,公孙是当时的卫国公族,就是宗室,但商鞅只是宗室的一个远亲,没落贵族,没出名前叫公孙鞅,商鞅是后来秦孝公将商于之地十五座城池分封给他后,才叫商鞅。最初他到魏国国相公叔座那做中庶子,我研究了一下,中庶子是战国时期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他应该是相国的侍从之臣。公叔座知道商鞅有才,在临死时告诉魏惠王,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如果大王不用商鞅,一定要杀了他,不要让他投奔别国”,挺忠心的一位相国。但这个人还不错,他回头又让商鞅逃走,说魏王会杀了他,看来他还是挺讲究情义的一个人,为了国家让魏王杀商鞅,为了道义让商鞅逃走,他死后商鞅也没逃走,别人问商鞅,你怎么不逃呢,商鞅说,魏王既然没有听从相国的意见重用我,也不会听从他的意见杀了我,可见商鞅是有远见及智谋的一个人。魏王也真没有杀商鞅 ,因为魏王根本没把商鞅当回事。这真是魏国的悲哀,后来秦灭六国与商鞅关系重大。如果世上有后悔药,魏王肯定会杀了商鞅。秦孝公继位后,在秦国颁布求贤令,商鞅便携李悝之法投奔秦国,先后用帝道、王道、霸道之术游说孝公,孝公最后对商鞅的霸道之术很感兴趣,因为他要称霸列强,遂决定起用商鞅变法。

很多人都知道商鞅变法的内容,如废井田、开阡陌,奖励军功,奖励耕织、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推行郡县、连坐制度,经过变法秦国逐渐强大起来。

商鞅变法之所以成功一方面离不开秦孝公的支持,但归根结底最重要的是在于秦法变革具有强大的执行力支持,离开了强大执行力,秦法也会成为一堆废纸。

变法之初,人们并不相信商鞅,为了能让秦人信服,商鞅竖木取信,在都城南门立一木柱,帖出告示,如有人将木柱搬到北门,则奖十两银子,人们不信,商鞅就将赏金加到五十两,这时有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木柱从南门搬到北门,商鞅果然兑现了赏金,秦人这才相信商鞅。

变法易、执行难,当时变法最大的阻力是上层守旧保守势力的阻碍,他们是既得利益者,也是变法最大受害者。商鞅为了让秦人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一次太子犯法时,商鞅对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割鼻子的刑罚,在当时叫劓刑,对太子师公孙贾施以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这样一来,秦人一看动真格的了,连太子犯法都要治罪,其他人就更别提了。从此变法得以顺利推行。最终秦国借助于商鞅变法逐渐强大,灭了东方六国,统一全国。据说当时法官最受欢迎,老百姓都学习法律,别的都不学了。

说到这,就得说商鞅之死了,秦孝公死后,商鞅就大难临头,秦国守旧势力是变法的反对派,孝公死后,被割了鼻子的公子虔与脸上被刺字的公孙贾就向新继位的秦惠文王诬告商鞅谋反,秦惠文王就是那个犯法被处罚的太子赢驷。这样官府开始通缉商鞅,商鞅开始逃亡,这时马上就看到了秦法之严苛、秦法执行力之强大,商鞅逃到一家旅店想住宿,由于他没有身份凭证(即现在的身份证),按照商鞅定的法律规定,店主不敢收留商鞅,如果收留,他就会与商鞅连坐犯罪。商鞅又想逃亡到魏国,魏国因商鞅带秦军攻打过它,非常痛恨商鞅,没有收留他。不得已商鞅逃回封地商于,带领手下向北攻打郑国黾池,估计要占领小国自保,黾池就是后来赵国蔺相如让秦昭王击缶的那个地方。这时秦惠文王派军队攻打商鞅,将商鞅打死,商鞅尸体被运回秦国处以五马分尸之刑。商鞅虽死,但商君之法不死,这是历史的评价,秦国借助商鞅之法走向强大。

从商鞅变法到商鞅之死,我们看到一国变法能否成功,一国能否富强,不在于法律制度有多完备,而是在于一国法律是否有强大的执行力作后盾,是否能在法律制定后真正做到被彻底贯彻执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变法肯定会成功。东方六国在商鞅变法同时也在寻求变法,最终因有始无终、没有执行力而都告以失败,最终被强大的秦国灭亡。

回到现实,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有了很大提高,这与法制的不断完备是密不可分的,法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的法律体系形成、法律规则的制定应该是比较详细完备。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有待落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际就是法的执行力问题。中国目前的国情比较复杂,讲关系是一种传统,另外多年形成的官本位权力意识还比较强。权力干涉司法现象比较普遍,这就让法的执行力大打折扣。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关键在于要取信于民,让法律真正能自上而下的落实,让老百姓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人人信服法律,才能使法能真正具有执行力。国家现在正在制定制度排除领导干部干予司法,希望能得到落实。

中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在法的执行力方面,我觉得商君变法经验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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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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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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