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木律师亲办案例
解读温州民间借贷新条例
来源:杨友木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28
浏览量:715

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破解当前民间融资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处理民间纠纷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力较高的证据。国家机关处理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非法经营等案件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民间融资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单笔借款金额3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1000万元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必须备案,相当于对民间资金的数额、用途、参与方都进行了监管。换言之,官方通过大额民间借贷的备案,可以掌握大额民间借贷情况、社会民间融资总体流量,进而引导民间资金流向真正有资金需求的实业,同时也可以提前把控风险。根据条例备案的借贷行为,获得法律保护后,即便发生纠纷,也可以在政府协调下获得合理解决。但若要求强制备案的融资行为没有备案,则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目前影响人们不愿意登记的主要原因,除了习惯外,还有担心民间借贷备案会影响银行放贷额度以及不愿意缴纳相应的所得税等原因。


眼下温州企业融资来自银行和民间的比例为3:7。这就需要借贷双方自己心理上做一个权衡,是愿意享受这民间借贷的利息支出税款抵扣以及其他法律支持,还是为了保住银行贷款额度、顶着被罚款的危险继续隐瞒;是愿意缴纳这20%的个人所得税、享受80%的既得利益,还是为了赚这20%,冒着老板跑路之后的血本无归、卷入打着超高利率幌子的集资诈骗之险。

不论是民间借贷,还是定向集合资金募集,或者是企业定向债券融资,我们的目的,都是希望通过现代的组织方式,让量大、面广的小额资金的组织化程度、集约化程度以及投资能力得到提高,能够集中起来投入到合理的领域,提高小资本服务大项目的能力,使民间融资真正能够服务实体经济,让温州金改更加接地气。

以上内容由杨友木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杨友木律师咨询。
杨友木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6好评数0
良港东路427号百凯大厦3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友木
  • 执业律所:
    浙江海昌(乐清)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3*********91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温州
  • 地  址:
    良港东路427号百凯大厦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