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丽律师亲办案例
高管失信“黑名单”如何变“白名单”?
来源:刘小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20
浏览量:1839

【文章导读】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高管进入黑名单不但影响其个人信誉,也对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高管出行都将被限制,如何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对高管和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将以一个法律咨询为案例,详细介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以及从名单中除名的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管 被执行人 失信 黑名单 民事诉讼法


【疑惑】

我之前在机场购票,工作人员告知我的身份证不能购买机票。后经询问,说是我因一起合同纠纷案拒付执行款四千多元的原因,已经被某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现在我主动还款了,请问,我的有关信息能否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徐先生


【律师解答】


1、什么情况下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法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2、如何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

企业高管在被列入名单后,还是有解决方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认为被纳入失信名单是错误的,可以申请纠正,或者履行法院裁决,就会被从名单中移除。


【本案分析】

你此前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已被法院纳入了最高法院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购买机票时被全国民航售票系统拦截了身份信息。你主动履行全部义务,还清全部债务后,可向法院递交撤销黑名单申请书。法院会将你的相关信息从“黑名单”中删除。

(文章来自互联网)

以上内容由刘小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小丽律师咨询。
刘小丽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1897好评数9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小丽
  • 执业律所:
    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128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1楼(地铁:华师站C出口左转约3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