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文件
津司发〔2015〕22号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关于成立2015年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
根据江津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施意见》的要求,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为了提升全区人民的法律素养,培养全民普法、尊法、守法习惯,特成立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江津区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负责各行业的普法宣讲工作。
二、讲师团成员由刘年坤、吴嘉斌、黄秀渠、王建宇、周堂荣、吴波、唐建林、周容、黄华、何锡洪、胡祖波、罗辉、叶永棋、蔡增露、曹照军、陈卫东、王忠彬、李朋烈、曾庆才、曹成晋、石平、李祖胜、黄彦博、廖厚洪、余培和、程宝昌、蒙进伟组成。
三、讲师团成员分部门、系统相对固定,具体划分:
1.行政执法部门:刘年坤、黄秀渠、胡祖波、何锡洪。
2.教育系统:陈卫东、周容、黄彦博、石平、李朋烈。
3.经信系统:吴嘉斌、王建宇、周堂荣、吴波、叶永棋。
4.商贸系统:曹成晋、王忠彬、蒙进伟、蔡增露。
5.部队:罗辉、曾庆才。
6.农民及农民工:廖厚洪、余培和、程宝昌、李祖胜、曹照军、唐建林、黄华。
请各讲师团成员根据所对应的部门系统准备好相应课件,2015年每人由区普法办指定开展二次以上法治讲座。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
2015年3月5日
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