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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不想打官司,律师仍可以帮你追讨债务
来源:刘慧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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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的债务纠纷案件适用用诉讼要债的模式,在进行债务诉讼的过程中,委托专业的律师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很多人并不想打官司,认为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但债又凭情感或自身的力量无法要回,这时,若你能找到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可以更好的把握案件的难度,指导客户如何在不伤和气地条件小追回欠款,赢得主动性。
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要债
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
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在追要帐务,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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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刘慧
  • 执业律所:
    上海尚域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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