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鹏飞律师亲办案例
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调解能成为其拒赔的理由吗
来源:周鹏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12
浏览量:475

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要是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就不仅能降低诉讼成本及其他开支,还能够极大地节约时间成本。但是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当事人的赔偿要求或者降低赔偿要求。但是肇事司机和受害人的利益与保险公司又往往是不一致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肇事司机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在这样的情况下,肇事司机希望能够与受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以达到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的目的,即使受害人的赔偿请求不能得到保险公司同意,肇事司机也愿意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那么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调解能成为其拒赔的理由吗?肇事司机现行赔偿后能向保险公司追偿吗?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除了应当及时报警外,还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是不是调解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呢?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调解能否成为其拒赔的理由呢?笔者认为,调解过程不一定要有保险公司的参与,只要赔偿数额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调解赔偿的金额符合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就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乐清交通事故律师提示:并非所有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都要承当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当的赔偿责任应在保险限额内,且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以上内容由周鹏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鹏飞律师咨询。
周鹏飞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6好评数1
乐清柳市法庭东首1幢2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鹏飞
  • 执业律所:
    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320141014977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温州
  • 地  址:
    乐清柳市法庭东首1幢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