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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肇事及量刑幅度
来源:张天达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量:595

                   机动车肇事及量刑幅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随之而来的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接踵而来,身在汽车时代的我们不得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如何调整。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现在讲述机动车在道路上肇事,要达到多严重,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又怎么量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存在量刑的情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作出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部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在轻伤以下或者经济损失不大的。但可能存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或者经济纠纷。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负主要或次要责任,无力赔偿数额在叁拾万元以上的;

4、重伤一人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毒后驾车的;(2)无驾驶资格的;(3)明知车况不良的;(4)明知无牌证、报废车辆;(5)严重超载;(6)逃逸的。

(三)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以三至七年的情形。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力赔偿数额在60万以上的;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是指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情形而逃逸的。重伤一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而逃逸的除外(量刑幅度仍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接着讨论机动车在道路以外肇事,以及附加的人为因素,构成何罪?而又怎么量刑?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操作机动车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工程专项作业轮式车辆不符合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如在封闭的小区内、单位内部或者庭院中学车、练车、倒车致人死亡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故意杀人罪。转化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将交通肇事的被害人带至荒郊野外、人迹罕至处抛弃;将被害人推至路坑下、排水沟内;倒车再将被害人轧一下,导致被害人死亡后逃逸的;明知被害人拖挂在车底而为了逃跑,不顾其死活,加速逃离现场,导致被害人被拖挂而死。以上措施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刑期为:死刑、无期、有期徒刑。
    (五)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严重残疾的。刑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了逃离现场而不顾周边围观群众的拦截而横冲直撞,结果又撞死撞伤数人的。刑期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三、机动车在道路上或者道路外产生危险行为,情节恶劣的均构成的犯罪及量刑幅度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本罪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上,只需要发生在道路上即可。在校园内、大型厂矿内的道路上,以及在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对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身体产生了潜在的危险即可构成本罪。实施危险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实施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数罪并罚。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不再数罪并罚。
     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部门规章所作出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情形时。当客观上造成交通肇事罪,没有造成社会重大不良影响时,在积极赔偿对方损失,争取对方谅解下,也可能不会被追责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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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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