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艳律师亲办案例
贪图便宜常小盗 积少成多被判刑
来源:文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31
浏览量:385

王某是某公司的送货员,为贪小利,经常去仓库盗取铜线,卖到村里的收废站,赚点小钱。用于打游戏。后被某公司查获,某公司报警后,经查证,王某共盗得价值近6000元的铜线。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律师说法: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所得数额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赃,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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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88号天健.芙蓉盛世H栋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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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文艳
  • 执业律所:
    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30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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