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某公司的送货员,为贪小利,经常去仓库盗取铜线,卖到村里的收废站,赚点小钱。用于打游戏。后被某公司查获,某公司报警后,经查证,王某共盗得价值近6000元的铜线。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律师说法: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所得数额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退赃,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