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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的应对方法
来源:张爱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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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延误的应对方法

承包人化解工期顺延办法:1、加强工期顺延的签证与索赔。2、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延误承担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如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3、利用设计变更(增减)证明顺延工期的合理性。合同约定工期不能约束设计变更,应按定额计算顺延工期。实务经验:审查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届满以后,有无设计变更情况,实践中几乎每个工程都存在这一情况。原因:多种因素都可能导致设计变更,而目前设计变更文件中几乎都没有变更的原因规定。比如由于承包方工期延误造成设计变更;(2)工程竣工后有些结构工程仍在做,导致设计变更(有变更文件)。这就为承包方提供了抗辩理由:已竣工,还变更,竣工日期不重要,发包人还应承担责任。

发包人应对:1、根据延误的情况在设计变更文件中写明:“因承包人上一道工序的延误,导致发生设计变更”。

2、由于对工期顺延的认定、举证要求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专门的工期鉴定机构,因此往往产生争议,发包方可在合同中对工期顺延标准作出严格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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