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美律师亲办案例
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
来源:李祥美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量:636
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
  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46757元/年3896元/月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3746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320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0225元/年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周岁以下 20年=636760元
    61—75周岁 31838元×19—5年
    75周岁以上 5年=159190元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周岁以下 20年=274920元
    61—75周岁 13746元×19—5年
    75周岁以上 5年=6873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消费支出)  城镇居民 23200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 10225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丧葬费(平均工资)  3896元/月×6个月=23376元
  残疾赔偿金(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  31838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  13746元×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营养费  20—40元/天
  住宿费  60元/天
  精神抚慰金  每级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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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阳北路134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祥美
  • 执业律所:
    上海一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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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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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阳北路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