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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利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问题?
来源:王英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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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超过国家法定最高借款利率限度的违法借款活动。《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审理借贷意见》第6条的规定,对高利贷的处理,只对超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款本金和“四倍”以内的利息仍要予以保护,即借款人应当返还本金,并付“四倍”以内的利息。由此可见,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是否属于高利,其标准是“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在“四倍”以内不属于高利,法律予以保护;超过“四倍”则属于高利,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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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英哲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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