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飞律师主页
陈永飞律师陈永飞律师
137-0629-2289
留言咨询
陈永飞律师亲办案例
2015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新标准
来源:陈永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7
浏览量:383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4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一庭及人民法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4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现将2014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46;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476;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参照该标准适用);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820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534

以上内容由陈永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永飞律师咨询。
陈永飞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1402好评数9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3楼
137-0629-228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永飞
  • 执业律所: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6*********8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苏-南通
  • 咨询电话:
    137-0629-2289
  • 地  址:
    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