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鹏律师亲办案例
遏制犯罪的“根”在哪
来源:张志鹏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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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起重大刑事团伙案件,这个案件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犯罪成员多,20多人,年龄在18岁至25岁之间;二是罪行多,证据上能够认定的近50起,还涉及命案;三是由于连续作案、集中作案,甚至光天化日作案,给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恶劣影响。

在嗟叹其累累罪行之时,我们更为感慨的是,为什么这么一伙刚成年的人会成为如此恶性案件的元凶?在他们身上有哪些共同特点?

这群孩子就像社会上的“浮萍”,飘在社会上,没有一个“根”能够让他们好好地扎下来。这种“根”可能来源于和睦的家庭、稳固的职业、较好的教育、良善的朋友圈,等等。要是有这么几个“根”,哪怕只有其中一个“根”,就可以牢牢地牵住他们,结果不至于如此。

一是和睦家庭之“根”。一个和睦的家庭对孩子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走向犯罪道路的孩子很多都缺乏和睦家庭的温暖。提审时,很多孩子抱怨,自己进入看守所后,父母从没来看过,也不知道父母在哪里,有的甚至从小没见过父母,期望在开庭时能够见一面。可见,家庭温暖至今是他们的企盼,只要这个“根”伸手牵一牵,或许他们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模样。

二是稳固职业之“根”。有一个稳固的职业,才能具备固定的收入,才能踏实地生存,最终让一个飘着的人能够扎根,否则可能出于“生活”的需要,而将收入之源着眼于那种“短平快的手段”。

三是较好教育之“根”。未必要取得高学历,但得接受一些最基本的为人、明理、处世教育,明白行为底线,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

四是良善的朋友圈之“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结识良善之辈,未必非常出色,但不至于学坏。要是结识了损友,就可能相互熏染、相互鼓动、相互模仿,最终一起堕落。

悲剧背后总是有错综复杂的原因。当父母对宝贝期以巨大的希冀,要记得尽量给予较好的教育,让孩子能守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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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志鹏
  • 执业律所:
    辽宁社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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