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功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谈:四川救护车被堵应急车道40里是谁之过
来源:王建功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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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四川省雅西高速冕宁段发生车祸,导致堵车数十公里。由于不少车辆占用应急车道通行,造成运送伤员的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被堵在路上。为了在冕宁段这20多公里通行救护车上的医生百次喊话恳请让出应急通道,这一报道让我们为之担心与忧虑。针对此问题,上海朋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功律师认为,占用应急通道者是违法行为,但这一行为已经不能简单处理了事,我们更应当在处理违法的同时对此事产生的后果与影响进行剖析。
高速公路应急通道,也叫应急车道,它的功能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只有在我们车辆行驶时遭遇到故障原因等无法解决的问题,才能将车停靠在紧急停靠带内,等待救援。所以应急车道不允许占用,更不允许使用应急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不异于切断了生命线。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即是违法也是一种陋习,对此种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增加主要是违法成本低,驾驶员对此认识肤浅,据四川省曝光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数据:自2015年2月18日至24日全省高速交警部门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4700余起;2014年5月1日至5月11日,苏州境内高速公路高清摄像头共抓拍到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现象1万辆次,也就是说,这样的违法现象每天发生超千余次。面对一个省有众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让我们为之担忧,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生命通道在何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第四款规定: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我们在评判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同时,也应当加大对此处罚力度,将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具体化,,什么样的行为作什么样处罚,不能对所有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一律同一处罚标准。让所有驾驶员知道当我们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时间也许前方已经发生交通事故,有伤者鲜血淋淋地被卡在驾驶室内,我们此时占用的是抢救时间,是在扼杀别人的生命,因此加大公路违法处罚,将威胁到生命案安全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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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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