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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反思
来源:何新营律师
发布时间:2007-06-29
浏览量:2305

传统的律师业务主要集中在诉讼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程序,这种局面的形成有其一定的社会现实环境,也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我们并不否认诉讼业务是律师赖以生存的基本技能,诉讼过程特别是刑事辩护最能体现律师的专业素质和人格魅力,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改革和发展,律师作为一种职业其业务范围必然要进行响应的拓展和调整,社会各个阶层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多层次法律服务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传统单一的诉讼业务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非诉讼业务因此应运而生。

一、      对律师非诉讼业务应进行科学合理定位。

非诉讼业务,顾名思义是指除诉讼业务之外的其他律师业务,以往人们往往理解为调解、谈判、协商等非诉讼途径的业务。其实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因为在实践中大量的调解谈判仍然是为诉讼业务服务的,或者是为诉讼做准备,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这种意义上的调解谈判其实是诉讼业务的合理延伸,是诉讼业务的必要辅助手段,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非诉讼业务。律师行业和其他社会行业一样,都是社会化大分工出现的结果,律师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都有其一定的内涵和外延。律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原则上应该由国家法律政策予以规范,和其他任何职业一样,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领域,原则上律师都可以拓展其业务,这是律师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定位,应该为:除诉讼业务之外,法律不禁止且律师能够从事的其他相关业务,诸如房地产开发、专利代理、公司企业改制、股票上市、对外贸易等领域中的法律服务业务。

需要指出的是,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受到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中。因此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具体范围,应结合社会诸多因素来认定,也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各种形势,与时俱进不断拓展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在我国目前进行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和谐社会的现实环境下,律师非诉讼业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律师的工作也逐渐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同,因此非诉讼业务应成为律师施展才能的又一舞台,律师非诉讼业务也必将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

二、      对律师非诉讼业务的现状应全面认识和分析。

虽然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宽泛且业务拓展由来已久,但从目前的情况特别是我省非诉讼业务的开展情况看,其结果仍然不尽人意,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政府政策方针及观念影响,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没有完全放开。在我国,律师行业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行业,其所从事的执业活动受到政府部门的管制和约束,因此政府的决策直接决定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同时律师个人也很难进入主流社会的决策层,作为政府部门由于受到传统体制的影响,也很少能考虑到律师的作用,这样便导致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范围萎缩,这在各个地方都比较普遍。

第二、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发展各地相差很大,水平参次不齐。越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方,律师非诉讼业务发展水平越高,这几乎已经是一个惯例。众所周知,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在全国排位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拓展,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化解这种不利的外部环境。

第三、律师行业内部的问题也制约着非诉讼业务的开展。由于律师职业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职业,因此律师之间的协作团结如果没有相应的科学机制来规范,将是难以实现的。事实上我省许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平常都喜欢独立办案,团结协作办案由于存在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难以实现。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往往需要各个律师之间的配合工作,尤其是企业改制、公司上市等项目的法律服务,往往需要数位律师之间的合理分工和精诚团结才能完成。因此,律师内部的工作机制与非诉讼业务的实际需要成了矛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拓展。

第四、律师自身素质也制约着非诉讼业务的开展。我省大部分律师以往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诉讼业务上,由于非诉讼业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其对法律专业素质要求的广度、深度和新颖性并不亚于诉讼业务,这对律师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省部分律师显然难以胜任这种工作,这也影响到了非诉讼业务的开展。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我省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拓展有不尽人意之处,但也应该欣喜的看到,有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在非诉讼业务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的在某一领域运作得相当成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示范作用。因此,应结合诸多因素,全面客观地看待我省律师非诉讼业务开展情况。

三、      拓展律师非诉讼业务的途径及前景展望。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制约,离不开行业自律和整体发展,离不开个人的律己和奋斗,律师行业尤其如此。因此,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拓展涉及到方方面面,既有宏观领域的参予决策和具体政策的实施,亦有微观方面的行业自律和个人奋斗。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律师协会,应成为律师职业的代言人,向政府等部门反映律师的实际需要,最大限度为律师非诉讼业务争取更广阔发空间,为律师执业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作为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发挥本所律师的整体资源优势以及专业素质优势,广泛和和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同时协调好律师内部的团结协作,为律师搭建一个非诉讼业务的拓展平台;作为律师个人,应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使自己掌握的知识尽量全面化、专业化和更新化,提高应对新事务新问题的能力,为非诉讼业务的开展打好坚实基础。

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各种新事物新名词层出不穷,伴随依法治国、建立和谐社会的进程,律师业务尤其是非诉讼业务的领域将更加广阔,作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都应适应这种需要,与时具进,努力促进非诉讼业务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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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新营
  • 执业律所:
    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宝鸡分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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