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刚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专业化思辨
来源:张建刚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01
浏览量:537
律师专业化思辨
现在律师界流行着这样的话,那就是要做律师就做专业的,不知这句话迷惑着多少法律人之外的人和刚入法律行的人,那现实情况果如所说吗?稍微有些哲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也正如我们俗语所说的一个好汉三个帮,红花也的绿叶衬,因此说,这句话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我们应该做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方为恰当。
现就列举实例来论证这句话是个伪命题,先拿婚姻律师来说吧。如果一个律师自称他是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如果说他只懂婚姻方面的事情就完事了吗,这个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有了婚姻就有了家庭,家庭作为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那么涉及一个离婚案件来说,如果夫妻二人有自己的企业,那么离婚的时候,那就要考虑企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婚姻法专家不懂企业有关的法律可行吗?如果夫妻一人在外面同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那婚姻法专家不懂刑法总则和重婚罪行吗?如果夫妻共同有一座房产,那婚姻法专家不懂的物权法行吗?如果夫妻二人有自己的知识产权,那婚姻法专家不懂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可行吗?如果夫妻双方自行签订离婚协议,那么婚姻法专家不懂合同法行吗?如果夫妻二人因相互辱骂、甚至大大出手,造成侵害。那么婚姻法专家不懂侵权责任法行吗?更有甚者如果造成的伤害不够成犯罪,但构成行政处罚,那婚姻法专家不懂的行政法律行吗?夫妻二人一人雇佣另一人打工,出现工伤事件,要求离婚,如果婚姻法专家不懂劳动法规行吗?如果夫妻二人..........................................................................................................................
当然人们也可以这样说我是婚姻法专家,我只做婚姻方面的事情,其他的事情归其他专业律师完成。那大家想没用想过,如果一个婚姻法专家不懂得企业相关法律、物权相关法律法规、不懂得刑法相关法规,不懂得知识产权法规,不懂得合同法规,不懂得行政法规。不懂得劳动法规,那他在离婚过程中,还有存在的价值吗?还能很好的为当事人服务吗?如果不能为当事人服务,那何谈婚姻法专家。当然我这是抛砖引玉,大家可以试想其他类型专家还有吗?
因此我认为当今社会没有什么专家与非专家之分,只有强者与弱者之分,也只有将自己打造成一专多能、学富五车的人才能称得上是强者,也只有强者才能够更好的为法治社会服务,得到社会的认可,实现自己的法律人生,不知你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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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建刚
  • 执业律所:
    河北盛润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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