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待遇及养老问题
来源:林均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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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24号文件《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问题》,对“赤脚医生”明确界定为“他们同民办教师一样,是农村中的知识分子,技术人员,脑力劳动者”。对此建议: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并明确赤脚医生补助费的来源,其中一部分是由地方财政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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