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永会律师亲办案例
房产分割——女性不能承载之痛
来源:苟永会律师
发布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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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量的离婚案的代理中,一个让人巨痛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房产分割,让很多女性依法获得财产的权利正在被异化,尤其在只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部分女性还没离婚时便已失去遮风蔽雨的屋檐。
  很多女性根本不知道家里有多少房产,更不要说其它财产。一女士欲起诉离婚,先到房管局查了下家庭成员的房产:老公与前妻的两个儿子名下共十多套房产。长子为公务员,名下房产三套;次子尚在读大学,房产竟然十三处。该女士的老公从事工程承包十多年,无庸置疑,公务员的收入与尚在学府的次子不可能有财力购置这么多的房产,此巨额房产应当是该女士老公出资的。
  在只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很多女性离婚时房产分割无奈而辛酸。法律虽尽量照顾女性权益,但迫于家庭暴力(有时是残忍而血腥的)与诉讼的漫长,很多女性只想早日结束梦魇般的日子,离开恶梦丛生的“房”与“屋”,根本不想不敢提及财产。我形容为落荒而逃。此种景象让人唏嘘不已。此种案例在中年男女中最为常见,当早年的房子升值时,为强占房产,一些男人不顾多年夫妻恩爱而将糟糖之妻驱之如牛羊,逐出家门。在只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有的女性还没有离婚便被赶出家门,诉讼时的各种费用与过程的艰辛让很多女性选择了放弃或者只拿到很少的房产补偿。
  我认为,家庭暴力是让女性无法正常维权无法正常分割财产的重要原因,真正要使女性在婚姻与家庭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对家庭暴力的早日立法遏制才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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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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