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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L-1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签证专题简介(三)
来源:德美律师
发布时间:2015-02-10
浏览量:580

L-1签证申请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L1跨国公司的要求

 

L1申请中,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是递交申请的主体,即申请人。外派高级管理人员是申请的受益人。美国移民法对于L1签证申请人跨国公司的要求具有:

 

· 合格的公司联系(Qualifying Relationship

 

L1受益人在美国境内工作的公司与之前其在美国境外工作的公司之间必须有合格的公司联系。这样的关系可以包括: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办事处。比如,如果一位高管之前一直在微软中国公司工作,之后他如果被调回美国本部工作,由于美国微软与中国微软是母子公司的关系,那么美国微软就可以为这个高管申请L1签证。

 

· 合格的公司(Qualifying Organization

 

过去的3年中,L1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之外的公司工作至少一年。换句话说,就是这个公司必须至少经营了一年以上,否则无法满足L1的要求。此外,申请L1的跨国公司必须正在或将要运营自己的业务。

 

通常来说,大型公司更容易满足上述的要求。反倒是对于规模较小或者新建的小公司,需要向移民局提交很多补充说明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有处理L1经验的移民律师,以应对移民局可能的质疑。

 

对于L1签证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在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工作。在美国境内为跨国公司工作的时间和为跨国公司来美国进行的短期商务旅行时间不会打断一年工作的连续性,但不被计入境外工作的一年时间内;

 

    在美国境内跨国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者行政主管职位;

 

    虽然移民法对L-1外派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必须证明其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能够与其职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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