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住 。
女方: ,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住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婚生女 。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一致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婚生女 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女方每月给 元生活费,直至婚生女 年满十八周岁。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随时可去探望婚生女 。
三、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及处理意见如下:
1、存款:男、女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2、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位于 店面归女方所有,店内财物均由女方自由分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的座落于 房屋【房屋面积为 ㎡】归男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二〇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