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花律师亲办案例
分居协议书
来源:张洪花律师
发布时间:2015-02-06
浏览量:698

甲方: 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时间为 个月。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归 方居住,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第二条 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由自己承担。

第三条 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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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花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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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名江小区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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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张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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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饶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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