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景敏律师答复: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规定:生活资料经过4年、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经过8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这样规定并不符合物权法的原理,因此,2001年12月27日开始施行的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否定了1993年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